长春工业大学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3-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工作,推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加信息报送数量,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采用率,扩大学校对外宣传和影响,更好地发挥信息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

1.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社情民意、学校发展中的突出成就、典型经验、实际困难、问题,为上级领导掌握学校情况提供依据,扩大学校宣传与影响。

2.充分发挥信息的服务、参谋、协调、沟通、控制等功能,为学校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与管理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3.紧紧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开展调研工作,大力开发学校教学、科研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各方面的综合信息,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信息服务。

二、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

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及时准确,针对性强,喜忧皆报。信息工作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热点工作开展,信息报送要严格坚持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原则,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做到重大信息一事一报。其中: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本单位贯彻落实情况3日内必须报送;突发事件、重大事故事发后1小时必须报送;师生员工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信息要超前上报,一经发现,当日内必须报送。坚决杜绝漏报、瞒报或报喜不报忧等情况的发生。涉密信息的报送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三、信息工作机制与队伍建设

学校信息工作由党委分管领导牵头,由学校办公室归口管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分工负责。

1.学校办公室作为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信息工作的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学校重要信息,做好上报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

(3)宏观管理有关部门归口上报信息工作,掌握其对外上报信息渠道及上报情况,同时做好备案工作。

(4)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及领导和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组织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的专题综合信息。

(5)定期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信息上报工作的考核及通报工作。

(6)定期组织全校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及交流。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支持和指导本部门、本单位做好信息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及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抓本部门、单位的信息工作。同时选派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一定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的人员担任兼职信息员。如信息员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3.信息员的基本职责:

(1)按照学校信息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范围,完成相关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每月至少采写、上报2篇信息。

(2)进行信息调研,每年报送1-2篇有价值的综合调研报告。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信息员培训活动。

四、信息上报的主要范围

1.动态信息: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政府做出的一些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各单位、部门反映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出台、实施的一些重大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效果;三是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情况;四是反映学校或本部门、本单位在发展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五是学校或本部门、本单位承担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六是突发性事件及处理情况;七是反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具体工作面临的困难;八是重大敌情和社情及重要思想动态,主要包括:对国际、国内和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反映和每学期开学后师生员工的主要思想动态、倾向性反映及一定时期师生员工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2.综合性信息:一是问题建议类。主要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需要上级部门帮助或协调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或就某些重大问题向上级领导部门建言献策;二是经验成效类。主要是对一些具有普遍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本单位、本部门那些独到的、值得上级部门了解或其他同行借鉴的好做法;三是调查研究类。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一些调查、研究活动,形成对上级领导部门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五、上报信息的质量要求

1.反映事件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信息中的事例、数字要准确。

2.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真实全面地反映社情民意,防止以偏概全。

3.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力求用最精炼的语言和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

4.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深度,透过事件的表象揭示本质和深层的问题,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六、信息工作制度

1.信息上报工作实行层级责任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办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上报的信息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然后上报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经筛选、组稿、编辑后呈党委主管领导审核后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

学校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信息时,须经分管校领导审定。报送的信息和被上级部门采用的信息须报学校办公室留存。

2.上报信息约稿制度。信息约稿主要包括:学校办公室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工作阶段性安排对相关单位进行有计划的约稿;根据学校当前实际工作需要或领导需要有针对性的约稿;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与相关部门约稿。约稿时,须明确约稿题目、内容、字数及办结日期,限期上报。受约部门或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办理,组织人员调研、撰写、上报。

3.师生思想动态季报制度。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在有关省(区、市)建立高校师生思想动态季报制度的要求,吉林省教育厅确定我校为信息直报点。此项工作由宣传部和学生工作部负责,定期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并形成相关动态反映,于每年3月、5月、9月、12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师生思想动态报至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汇总上报教育部思政司和教育厅思政处。

4.信息工作考核与通报制度。具体办法如下:向学校办公室每报送一条信息计1分。被上级领导机关或有关媒体采用的信息:一条简讯计10分;一条整篇信息计20分;产生较大影响或被上级领导批示的一条信息计50分;同一稿件被不同部门采用累计计分;重要信息误报、瞒报、漏报或报告不及时,视情节扣5-20分,同时对工作明显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数量、被采用情况按季度通报,并作为每年向上推荐年度奖励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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