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9    浏览次数:

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警惕校园

不良网络借贷和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和“非法集资”,现将吉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起草的《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远离“非法集资”——致大学生的一封信》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附:《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吉林省教育厅

     2016830

 

 

 

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

——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大学生朋友们:

你们好!

又是一年开学季,首先祝你们在新的学年里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大学生是天之骄子,你们怀揣着个人的理想和抱负,承载着家庭和社会的希望,未来你们将步入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非法集资”已然在你们当中一些人的前进道路上设了障碍。有的大学生贪图利益参与其中,不仅给他们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还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在这里,我们想提醒你们: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

何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就是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校园不良网贷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三是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发展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何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它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具体表现出四个主要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各种媒体、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它常用的手段包括“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

大学生是有文化和高素质的群体,相信你们通过不断学习金融知识,一定会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合法投融资渠道,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同时,希望通过你们的宣传,带动你们的家长、老师、朋友,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共建美好生活。

最后,祝愿大学生朋友们身体健康,学业有成,万事如意!

此致

 

吉林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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