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警惕校园
不良网络借贷和远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校园不良网络贷款”和“非法集资”,现将吉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起草的《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远离“非法集资”——致大学生的一封信》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学校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一名在校大学生,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附:《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吉林省教育厅
2016年8月30日
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
——致大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大学生朋友们:
你们好!
又是一年开学季,首先祝你们在新的学年里学习进步、生活愉快!
大学生是天之骄子,你们怀揣着个人的理想和抱负,承载着家庭和社会的希望,未来你们将步入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然而,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非法集资”已然在你们当中一些人的前进道路上设臵了障碍。有的大学生贪图利益参与其中,不仅给他们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还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在这里,我们想提醒你们:警惕“校园不良网络借贷”, 远离“非法集资”。
何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就是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校园不良网贷存在诸多风险:一是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二是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钻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三是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四是校园网贷平台“校园代理,层层分包提成”等发展模式破坏正常校园秩序,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
何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 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它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具体表现出四个主要特征: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各种媒体、推介会、传单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它常用的手段包括“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或夸大投资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等。
大学生是有文化和高素质的群体,相信你们通过不断学习金融知识,一定会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理性选择合法投融资渠道,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同时,希望通过你们的宣传,带动你们的家长、老师、朋友,远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和“非法集资”,共建美好生活。
最后,祝愿大学生朋友们身体健康,学业有成,万事如意!
此致
吉林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