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校长信箱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次数:

一、来信前请首先阅读《使用须知》内容,以便您更加有效的提交信件并得到处理。

二、校长信箱用于受理师生员工对学校及各部门、各单位有关工作的建议、意见或情况反映,不作为具体工作的办理渠道。

三、来信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真实客观。

四、来信所反映或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具体、详实,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员等,便于取证或实地调查。

五、来信的同时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必要时我们会与您直接电话联系,匿名或虚名信件我们不便处理。

六、对于建议类信件,我们将充分调研和论证,积极研究改进和解决措施,不作回复。

七、对有效信件,我们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在此期间建议您不要就同一问题多次提交来信,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处理意见我们将尽快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回复。

校长信箱地址:president@c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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