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治“四风”树新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过节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廉洁过节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

  二、严守纪律规矩

  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消除任何侥幸心理,时刻用《准则》和《条例》约束自己。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严禁违规聚会宴请、公款相互走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福利;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廉洁过节工作安排部署。一是加强教育提醒。通过发廉洁过节通知、召开会议、廉政谈话等措施,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二是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要强调到位、部署到位,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四、做实疫情防控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劲心态,减少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健康安全过节。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8571649385716219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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