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学校换届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中层干部:
筹备和召开中共长春工业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在此期间,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工作纪律,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进党的纪律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需要,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现对党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党的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党代会筹备和召开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全体中层干部不准拉票助选,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不准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代表、委员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要严肃郑重、积极审慎地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大会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保密纪律。
二、各级党组织、各中层干部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执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未及时贯彻换届选举纪律、未及时发现非组织行为、未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的非组织行为的均是失职。
三、学校纪检检察部门、组织部门、各级纪检委员、全体巡视监督员要切实发挥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纪律要求落实到本次党代会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全体党员对于违反换届纪律的线索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学校纪委将认真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健康、平稳开展。
附件: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中央纪委机关、中组部提出“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具体内容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