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按照吉林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相关规定,2016年我校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为1990.7.1—1994.6.30日期间参加工作的教职工,请在此范围内的教职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职务、职级、工资代码、身份证号码、住房情况等),如有变化,请及时与后勤处房产科联系。
联系电话:85716325。
公示期:2016年11月1日-11月7日。
公示结束后(11月8日),请在此范围内教职工到房产科签字确认。
附件下载
后勤处房产科
2016年11月1日
2016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明细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