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年度专项维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8    浏览次数:

关于上报2017年度专项维修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管理,使专项维修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确保2017年各单位专项维修计划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要本着力求实际、安全规范、务实节约的原则,并按照长春工大校字[201615号文件《长春工业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申报专项维修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零修不在申报之列。零修系指对各类公用房屋建筑及其给排水、采暖、电气等既有附属设施且该项维修工程造价较低的维修。

2.此次申报专项维修,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年度专项维修计划,没有申报的维修项目,年度内不再审批。

3.在申报专项维修项目时,请对项目进行详细论证,要做到全面、细致、不落项,避免施工过程中增加隐蔽工程的签证项目。

4.申报时间:20161228日—19日。

5.申报材料须提交电子版和纸制文件,纸制文件须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上报到后勤处维修管理科,电子版发到chuyubiao@ccut.edu.cn,联系人:楚玉彪,电话:8571631313756930415

对于各单位、各部门申报的专项维修项目,学校维修论证小组将进行实地勘察论证,然后上报学校,学校进行统筹,科学合理的确定2017年度学校专项维修计划。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17年度专项维修项目申报表

 

             长春工业大学后勤处

              20171228

 

附件:

    长春工业大学2017年度专项维修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申请理由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

 

申请单位

领导签字

 

概算经费

 

注:“申请理由和工程量清单”栏目不足可另附表,施工简图附在申报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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