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部分节假日及寒暑假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1230日、11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二、寒假:2018113日至34日放假35日上课。教职员工114日至32日放假113日,33日、4日正常上班。

三、清明节:4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8日(星期日)上班上课,上46日(第5周星期五)的课。45日、7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四、劳动节:429日至51日放假调休,共3天。42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430日(第9周星期一)的课。428日、51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五、端午节:6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16日、18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六、暑假:学生2018714日至92日放假,93日上课。教职员工715日至831日放假,714日、91日、92日正常上班。

七、中秋节:9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922日、24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八、国庆节:10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29日(星期六)、930日(星期日)上班,分别上104日(第5周星期四)、5日(第五周星期五)的课。929日、101日至3日、6日有课的教师自行及时安排补课。

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值班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以假前通知为准。

 

 

                                       学校办公室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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