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全省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安办函20192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大局出发,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假期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和防控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校园安全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在暑假前,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微博等载体,采取主题班会、报告会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防雷电、暴雨、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地震等安全常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安全,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特别要提醒假期参加社会实践和外出打工的学生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明辨是非,防止被盗被骗。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部门(单位)在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应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消除各类隐患。重点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注重整改实效,坚决防止校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对于本部门难以整治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学校研究解决。

四、加强管理,确保暑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对暑期留校学生,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采取集中住宿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细化安全措施,特别是组织学生参加调研和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大型集体活动时,要有专职老师带队,制定完备的安全预案,并报学校安全处备案。

二是要加强对暑期留校教学实验师生的安全管理。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用原材料、药品等要落实保管措施,责任到人。

三是要加强校内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报批。凡在校园内举办大型集体活动的部门要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提前申报、审批流程,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并报学校安全处备案,以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

四是要加强校园搬迁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各相关部门对林园校区整体搬迁工作要提前谋划,组织得力、做好预案,确保搬迁工作安全、顺利完成,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要严格执行假期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安全处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切实加强暑假期间应急值守和安全巡查工作,如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漏报、迟报事故和不及时救援,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校区报警电话:南湖校区:85716110

            北湖校区:15584301280

            林园校区:85118233

 

 

                长春工业大学

                 20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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