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及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根据冬季易发事故的特点,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在元旦和寒假前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燃放烟花爆竹、防突发事故、防不法侵害、防冻伤害、防中毒、防拥挤踩踏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加强法纪道德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治理

(一)各部门(单位)要在元旦和寒假前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车间)、燃气设施、特种设备、供电设施、储藏室、危化品库房、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建立台账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

(二)加强对寒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要准确掌握离校学生的情况、去向及留校学生数量、位置及活动情况,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备案,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将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落实到人;对假期留校进行教学实验的师生,由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写明时间、地点、人员及安全责任人等情况,分别报教务处和安全处备案。

(三)加强对租借房屋及商业网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要认真、细致、全面、不留死角,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并制定整治措施,迅速整改到位。

四、注重矛盾化解,确保校园稳定

要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善工作预案,超前工作,超前控制,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落实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遵守交接班制度,遇有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杜绝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确保信息畅通。

六、加强安保工作,防范事故发生

加强对贵重实验设备、资料的妥善保管,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巡逻,认真履行门卫工作职责,加强外来车辆及人员登记,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

寒假期间未经学校批准,严禁校外人员利用学校公共资源(实验室、教室、机房等)进行各种培训和研讨活动;在校园内举办大型集体活动的部门要提前进行申报、审批,并制定安保工作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的完成。

七、安全处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南湖校区:85716110;北湖西区:8939995789399976;北湖东区:17843379159

 

 

                长春工业大学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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