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放假及暑期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放假

及暑期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做好2020年暑假放假前及暑期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711日至830日放假。831日开学。(按上级有关要求,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合理安排老生返校、新生报到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教职工715日至828日放假。711日至14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弹性工作制度。829日至30日正常上班。

3.留校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值班安排

2020年暑期,学校建立“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应急值班、安全保卫干部巡查值守”的三级应急值班值守体系。

1.学校领导在各自办公室在岗带班。

2.中层干部值班设在办公楼二楼值班室(办公楼1267室)

值班电话:85717237

值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

3.安全值班设在安全处南湖、北湖校区报警中心(24小时)

值班电话:南湖校区85716110

北湖西区8939995789399976,北湖东区85173891、13029104181。

4.办公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办公楼1355)

值班电话:8571621385952413(传真)。

5.暑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须安排值班,值班人员名单于710日下班前报至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安全处(办公楼1262室)和党政办公室(办公楼1355室)各一份。

三、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校各级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坚持暑期工作与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进行再动员、再落实、再检查,要把各项措施落到细处、实处。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决防止松懈大意、掉以轻心,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2.严格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全校各级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要持续巩固防控工作成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校园防控体系,细化暑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校园人员管理的要求,留校学生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晨午晚检制度,教职员工确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暑期到校工作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3.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暑假放假前,利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将加强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防治安事件侵害、防食品中毒、防金融诈骗及防火防盗、防灾减灾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组织开展全员全方位全流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切实加强应急处置及服务保障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联络和报送渠道,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按要求和程序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报告,不得虚报、迟报、漏报、瞒报。放假期间日常运行的保障单位,要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切实安排好工作人员,确保日常生活和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2020年暑假期间带班值班安排

党政办公室
202077

 

附件

 

2020年暑假期间带班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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