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

关于清明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坚决纠正“四风”。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消除任何侥幸心理,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二、带头文明祭祀

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祭祀、绿色低碳祭扫,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三、严格纪律规矩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应急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必须定时定点存放,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以及用公款变相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四、严格落实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责任,提前安排部署。一要加强教育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和教师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强调到位、部署到位,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

五、做实疫情防控

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履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和教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常态化防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松劲心态,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渠道,通过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形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8571649385716219

举报信箱:jjw@ccut.edu.cn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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