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中)直帮扶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帮扶工作任务,深化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努力推动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帮扶工作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加强帮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在当前形势下,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帮扶工作十分重要,开展帮扶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村民生福祉;开展帮扶工作,有利于推动农村各项改革;开展帮扶工作,有利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帮扶工作,有利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各帮扶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切实增强做好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帮扶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指导思想
总的要求是: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吉林为总目标,以建设410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为着力点,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公益事业发展,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二、主要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要求,各省(中)直帮扶部门单位帮扶的主要任务有八项:
(一)协助制定规划。主要是协助和指导重点村编制村域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明确村庄、产业、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布局,通过规划合理确定村域功能分区,科学划分居民居住区、休闲活动区、村务办公区、商贸服务区和高效种植业区、精品养殖业区、优质特产业区、棚膜蔬菜园区、工业集中区等。重点村规划要与农村土地规划相衔接,实现节约耕地、科学发展的目标。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不千篇一律、搞“一刀切”。中西部地区要突出中心村建设,以治大、治散和旧村改造建设为重点;东部地区要突出生态特色村建设,以治小、治空和发展特种种养殖、特色旅游产业为重点;城镇郊区要突出社区化村建设,以建设农民新居和提升农村生活质量为重点。制定规划要体现前瞻性和科学性,符合农民意愿,切实可行。
(二)扶持发展产业。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根据当地的资源和生产习惯,帮助当地培育专业大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推进规模经营,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力发展生态型、智慧型、效益型、特色型、开放型、安全型农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帮助当地筛选优势产业项目,大力发展资源加工业、商贸流通、劳务输出等农村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保障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长。
(三)开展村庄整治。主要是帮助重点村开展房屋、道路、饮水、排水、庭院、村部、休闲广场等改造建设,加强村屯绿化、美化、亮化和净化,有效处理好农村垃圾,治理脏乱差。帮助重点村建立公共设施管护和垃圾清理、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研究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落实农户门前卫生管理包保责任制。春秋两季集中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四)协调资金项目。一是发挥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优势,能覆盖的项目要尽量往所帮扶的重点村倾斜,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帮助重点村谋划好项目,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资金项目,拓展资金投入来源。三是引导重点村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捆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促使各类项目相互支撑、互促共进,形成整体效应。四是把重点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项目作为重点,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改变农村面貌。
(五)落实农村政策。认真学习新世纪以来国家和省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牢牢把握政策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政策。在落实惠农政策上,重点是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切实帮助重点村花好用好各类项目资金。在制度和程序上规避资金项目投入使用上的风险,教育基层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出现挪用串用、违规违纪使用惠农资金问题,保证各类项目建设平稳运行。
(六)帮助完善制度。主要是帮助村里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规范持久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要帮助村里制定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切实发挥广大农民在整治农村环境中的主体作用。
(七)化解各类矛盾。帮助重点村把握新农村建设方向,对于当前农村存在的矛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保持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矛盾聚焦在土地征用和土地确权登记两个重点上,大家要认真研究,积极帮助化解。
(八)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为全省深入推进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提供好的样板和借鉴。加强调研,创新工作成果。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围绕当前全省关注的“三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比如:如何建立农村垃圾清理和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如何利用现有条件建设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如何推动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农场快速发展;如何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如何推动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和兴办社会事业;如何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健全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等等。每个部门单位可以选取一两个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加以提炼,取得成果,指导工作。
三、工作要求
重点村帮扶工作,采取省市县三级联扶共帮的办法和模式。省级层面由省领导带头、主要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参与的工作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形成帮扶工作团组,开展帮扶指导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帮扶单位都要将帮扶工作切实纳入重要日程,由一把手负责、亲自抓,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要重点抓,同时明确责任处室抓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帮扶工作的领导,每年都要到所帮扶的重点村现场办公2次以上,切实解决好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每个帮扶单位都要明确1—2名工作人员驻村指导,为了保证帮扶指导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每年在村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0天。
(二)加强沟通协调。新农村帮扶工作,帮扶单位层次多,帮扶对象覆盖广,加强衔接、协调和配合至关重要。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各部门单位要善于沟通、主动协调,把本部门单位领导的兴奋点以及其他各部门的力量吸引到新农村建设上来。特别是帮扶工作牵头部门的领导责任重大,要积极与带队的省领导请示汇报,请省领导每年至少有一次到点上开展调研工作,召开一次解决点上问题的联席会议,帮助重点村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对接落实。从现在到10月底之前,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大好时机。按照省里要求,各部门单位都要快拿方案、快对接、快落实,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点上对接,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已经明确的帮扶项目,要抓紧筹划协调,尽早落地,力争实现当年帮扶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完成。
(四)务求取得实效。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必须着实,在与村对接时,要倾听基层意见,掌握真实情况,帮助破解难题,多做一些帮助地方协调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实事,多办一些为民谋利和增进民生福祉的大事,多解决一些农民多年想干而没有干成的难事。
(五)不断扩大宣传。认真总结支农、扶农、帮农、兴农的好经验、好作法,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指导和推动全省帮扶工作。同时,在帮扶工作中也要注意培育和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典型,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加强推广,全面提升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平。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上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全社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对于帮扶工作主动、成效突出的,省里要进行表彰。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