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吉新农村领导小组[2011]9号),对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指导员进行表彰,我校被授予“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王丽娜被评为“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优秀指导员”。
200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委副书记岳学军亲自安排、布置,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委宣传部、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科研处、校友办、团委、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等部门和单位大力配合,深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我校优势和特点,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资金、项目、物资、信息、人才支持,帮助他们解决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中的多种难题,较好地完成了学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帮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