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吉林省委、学校党委和保密委员会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制(修)订学校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向保密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4.负责学校涉密岗位、涉密人员确定、变更和解除;指导、监督、检查涉密设施设备、涉密载体管理、配备、使用。
5.负责指导、监督学校重大会议、活动、对外交流、宣传和科研项目等工作内容中涉密信息处理方案的实施。
6.负责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7.负责依法依规对泄密事件进行处理。
8.负责学校保密工作的考核。
9.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